为推动事务所实现规模化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在共同利益驱动与风险约束的双重作用下,众多会计师事务所将合伙制组织形式作为优先选择。作为合伙企业的核心投资人,合伙人既享有经营管理企业、参与合伙事务执行、获取收益分配等权利,也需履行遵守合伙协议、承担经营亏损、按需追加投入等义务。其中,经营盈亏状况与收益分配模式,始终是合伙人关注的核心焦点。
除了合伙人利益分配,员工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同样至关重要,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激励效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用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由于各项目难度各异,员工能力水平也有所差异,如何实现客观公正的绩效考评,成为事务所管理的关键所在。一旦考核缺乏公正性,极易挫伤员工工作积极性,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涵盖整理底稿、出具报告、编制底稿、录入凭证、数据分析、绘制图表、沟通讨论等多个环节,每个任务的难度都不尽相同。因此,为各项任务设定合理的难度系数,是客观反映员工实际绩效的有效方式。例如,两名员工分别负责整理底稿与出具报告工作,若统计显示二者工时相同,但整理底稿难度系数为1,出具报告难度系数为2,那么后者的绩效便是前者的两倍。
即便同一任务,如出具报告,不同项目间的难度也存在显著差异。所以,除了设置任务难度系数,还需为每位员工设定绩效系数。在会计师事务所这类专业服务行业,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高级专业人才,更需要通过绩效激励来激发工作热情。一些难度较高的工作,往往只有资深员工能够胜任,他们理应获得更高回报。为员工设置绩效系数,正是重视人才价值的具体体现。
在为项目任务和员工分别设置难度系数与绩效系数后,便可依据工时统计结果计算出每位员工的工时总额,进而得出其在项目总工时中的占比。那么,项目总绩效该如何确定呢?实际上,不同规模的事务所,其总绩效额的确定方式也有所不同。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通常按照合同额或利润额的固定比例来确定绩效总额,这种方式操作简便,绩效标准统一透明且预先设定。由于绩效总额固定,若有员工消极怠工,其工时占比反而会相对增加,进而损害其他员工利益,促使大家相互监督。这种监督机制有助于提升整体工作效率,推动团队承接更多项目,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成熟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精准评估每个项目的难度与工作量,通常直接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量确定绩效总额。这种方式可避免因商务谈判因素导致的项目收益不均衡问题,即便部分项目因谈判失误未能盈利,项目团队的绩效也不受影响,相关损失由企业承担。